工商总局起草八项制度 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
| 工商总局起草八项制度 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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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了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。周伯华局长在讲话中,明确了为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工商总局将要建立健全的八项制度,即(一)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;(二)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;(三)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;(四)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;(五)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;(六)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;(七)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;(八)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会制度。 随着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实施,工商总局“八大制度”的制定及落实,将对于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有积极的影响。其中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是防止虚假、违规广告的重要一环。近日,工商总局通报的第一季度全国广告监测情况显示,“晚报广告中药品、医疗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所占比例仍然居高不下”。另具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媒体组王洋洋主任介绍,在协会针对全国50余份报纸的食品广告监测过程中发现,较严重的食品广告违规现象主要包括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效;利用专家、消费者、科研机构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;保健食品广告三无现象(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、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、未标示“广告主”)、保健食品含有功效断言(如三天减15斤)”等;另外,由于食品广告无需经过相关机构审批即可发布,因此食品广告主打健康牌,宣传产品功效的现象非常普遍,更有甚者竟将食品宣传成为治疗疾病的良药。 因此,上至政府,再至守法企业、行业协会,下至普通消费者,无一不对违法违规广告这一“顽疾”深恶痛绝。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将是一个很好的契机,作为“八大制度”之一的“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”,是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广告领域违法现象给予的“重拳”,我们期待着新的广告管理制度的出台及有效落实,最终肃清食品广告违规现象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 |
